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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根据《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教育实际,本次评选重点征集以下内容: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学校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八)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九)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进学校的美育课程建设;

(十一)北京特色“非遗”的美育体验课程研发与实施;

(十二)北京特色文化艺术资源的课程开发与实施;

(十三)高校“大美育”生态体系的创新构建;

(十四)乡村振兴视域下高校美育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

(十五)学科交叉融合背景下高校“美育+”课程建设。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三、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选案例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撰写且未公开发表。凡已申报过市级以上评选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否则按无效案例处理。

2.案例文本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且富有感染力,内容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案例正文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300字。

3.每篇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四、校内组织程序

(一)报送名额

按照市教委规定,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五项,如申报案例超过五项,则由学校评审确定结果,择优推荐。

各单位上报案例不超过1项。

(二)报送办法

1.参选者撰写案例文本并填写《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报送本院(系)、单位初评并汇总后,由本院(系)、单位填写《2023年北京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申报书、汇总表提交时须加盖本院(系)、单位公章;

2.10月27日前将案例文本、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邮件名为“美育案例申报+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图片以附件形式同时打包发送,纸质版提交至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225室。

联系人:曹泽乾

联系电话:68903779

办公地点: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225

艺术与美育研究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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