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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储备)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储备)申请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5〕25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储备)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类型包括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储备)。鼓励项目团队依托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国产科学仪器开展研究。若项目获得资助,鼓励项目团队将项目研究成果在国内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

      (一)2025年度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

      2025年度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包括市基金-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大兴、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商业航天、合成生物、创新药物、人工智能赋能的科学研究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100/3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为促进产学研合作,针对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联合基金出资合作方企业可取得优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研究起始时间填写为2025年11月。

      (二)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旨在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在市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探索性的科学研究,为培育新的学科、产业生长点奠定理论基础。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旨在资助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以上类别项目申请需遵照《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及2026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储备)申请须知》(详见附件1),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在《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面上项目申请须在《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详见附件3)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设项目指南。

二、申请人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不存在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或者被列入相关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科技项目的情形。

      (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

      (三)面上项目申请人条件: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申请面上项目1年。

      (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及医疗卫生机构科学技术人员年龄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基金项目,未入选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3.连续两年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年。

      (五)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重点项目鼓励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的项目申请人开展研究。培育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员围绕领域学科前沿、新兴发展方向开展探索研究。

      2.项目申请研究内容应涉及项目指南对应方向中全部研究内容,不受理针对某个指南方向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

三、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市基金项目(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指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在同一年度内。

      市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交叉融合重点项目(课题)、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外籍学者“汇智”项目、非共识创新项目等。

      (二)申请人在项目资助周期内须未达到依托单位规定的相关退休年龄。

      (三)科学技术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项目:(1)负责市基金在研项目(课题)的;(2)负责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等在研项目(课题)的。

      (四)项目(课题)成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注:在研项目(课题)指在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实施期未满的项目(课题)。参加的项目(课题)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课题)组成员申请的项目(课题)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课题)成员实施的在研项目(课题)。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系)提交开户或重置账户教师名单:8月12日至8月15日。

      院(系)科研秘书统计需要开户和重置账户的教师名单,填写附件4,发送到科技处联系人企业微信或微信。

      科技处于8月15日前将账户信息发送给各院(系)科研秘书。

      (二)申请人网上填报撰写申请书:8月11日至9月9日16:00。

      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用户名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号。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截止日当天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根据以往申报经验,临近提交时间节点网络容易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因此请申请人提前完成申请书撰写与提交!

      (三)科技处网上审核(申请书可退回修改): 9月9日至9月12日10:00前。

      审核过程中,科技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自己申请项目的状态。

      (四)科技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至市基金:9月12日16:00前。

      科技处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至市基金。

      (五)科技处提交承诺书、项目清单及信用报告:9月13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该名单请在填报系统中录入。

      (二)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填报并检查无误后可直接提交依托单位审查,经审查有需要修改的,科技处将申请书及修改意见一并退回,申请人修改后须再次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提交市基金委,提交市基金委后不能退回、修改。

      (三)由于学校系统只能进行校内人员查重,不具备与校外单位联网查重的功能。请申请人务必问清楚校外参加者所主持及参加的北京市基金和《申请指南》中其他科研项目的情况,以免超项;另外申请人一定要明确参与项目人员的申请或在研项目情况,尤其注意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者技术人员的项目情况。避免因此情况而造成超项,以致申请书不予受理。

      (四)市基金不支持申请人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以往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五)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其中联合基金项目选择的学科代码1应按照指南要求进行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二级学科代码。

      (六)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承诺”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特别注意,申请书中填写的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名称需与其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后续将不予立项。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市基金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项目最终资助强度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010-689028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假期期间可以企业微信、微信或者邮箱联系。

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联合基金项目联系人:张老师010-55571253、刘老师010-55577782、胡老师010-55577702、牟老师010-55571257。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系人:季老师010-55571252、孙老师010-55571239、罗老师010-55571238。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1、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科技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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